个人捐款与单位捐款分别如何记入营业外支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5:06:22
这次汶川地震之后,单位工作员工捐款1170元,单位捐款3830元,合计5000元.我们是在红十字会开的正规发票.

问题是, 就开了一张以单位为名头、金额为5000元的捐款。

那么我公司在作账时,个人部分如何作分录,单位部份又是如何?

如有具体法规等依据最感谢了。
我单位07年一直没有收入,利润为负数.08年2月份才有收入,不过,利润还是负数.请问,单位与个人捐款这5000元可以税前扣除吗?

关于个人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灾害后,广大纳税人积极踊跃向灾区捐赠。为了进一步鼓励纳税人的捐赠行为,支持抗震救灾,现就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除上述机构以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纳税人向上述单位捐赠时,以取得相应的捐赠专用票据作为抵扣个人所得税的凭证。
  二、由于此次灾情严重、紧急,纳税人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通过邮局汇款等方式向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未能及时取得正式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事后以取得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税款抵扣依据。
  三、对于单位统一将个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代扣代缴单位在取得统一的捐赠票据后,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

  以上是刚刚发布的权威政策。

  你单位的具体做法:
  1.员工捐款的1170元,做一张明细,做分录: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机构

  2.用捐款取提的票据: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3830
  其他应付款--**机构1170
  贷:银行存款/现金5000

  关于抵扣问题,请看上述相关政策。

  希望能帮到你。

你好

收到个人捐款可暂计入其他应付款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暂收款现1170

捐款
借:营业外支出3830
其他应付款-暂收款项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