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4:34:52
我2006年签订合同,现在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不用交违约金能辞职吗?我递交辞职报告,公司说:2008年1月1号以后签订的合同才能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辞职;公司不同意辞职,辞职就得就交违约金。我递交了报告后,就一直没去上班,后来公司通知我回去在一个单上签名,单上大体意思说:某已矿工15天,需回上班,否则后果自负。我没签。我现在也没去上班。2006年签订合同怎样才能辞职呢?现在我该怎么办?还有补救的办法吗?

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原合同虽然规定了违约赔偿事宜,但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及实施对于原先合同有个制约,其中违背新法的约定是无效的,你没有必要担心.我的建议是,你在辞职报告提交前应当与单位协商,协商解除是最好的途径,双方不伤和气.

你的做法完全符合2008年1月1日已经开始实行的《劳动合同法》,不用交违约金。请向当地律师所做简单咨询,就可以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