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起民事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36:32
您好,我想咨询一起民事案件.
事情大致中心内容:我家和张某是邻居,他家开饭店,我家租给别人开小吃,由于我的租户和张某发生了矛盾,致使张某强行在我家墙外垒了三堵墙,可这三堵墙超出了他的使用面积,张某应垒至5.0米,可他家却垒到了5.9米,把我家的门堵住,无法开门营业,并且所有墙都垒到与我窗户上方一齐,挡得我屋一片漆黑,使得我家无法营业无法出租,可是他垒墙的地方确实属于他的地盘.而且建设局已出示了他家是违章建筑的证明,但他家找了一个司法部门的人出了一个假证明说我家同意他才垒的墙.可是到县法院把我们判输了,到了市法院,法官并未到实地考察,就判我们输,可我们的证据说明了一切,并且他家的墙确实损害了我家的利益.
请问他这么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他的墙是否该拆除,他是否该赔偿我家损失.我们下一步该如何进行这场官司
非常感谢大家,你们都很有正义感.过些天就要二审了.关键是我公公现在得了肺癌,他可能没有太多的精力打官司,但咽不下这口气,他不明白为什么明摆着有理的事就打不赢.可是在一审中,法官连申诉材料都不看也不让念,证据也不采集,就判我们输了.由些可见,正如网友所说的那样"张家暗箱操作了",一审中也请了律师,但她一看苗头不好,可能也看出其中的问题所在,就不在继续为我们申辩.但是,我要向大家说的那样,维权到底,即使真的有一天公公倒下了仍没能赢,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到底.这社会主义社会不能有理没处说,我相信在这法制社会会有清官为我们申张正义的!感谢大家给我指点迷津!希望大家给我提出好的见议!

这样得情况也能输官司?这是怎么了?不可思议。
他的做法明显的侵害了你的采光权,你去是法院申诉,或者去检察院,里面有个民行科,专门监督法院审判的,可以找他们,提出自己的要求及理由,让他们抗诉。
实在不行,找几个人把他的墙拆了,让他们来找你,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他的墙应当拆除,他应该赔偿您的损失。但是因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所以您只有申请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首先对你表示同情。
根据《物权法》相邻关系的规定,他侵害您的通行权和采光权,您可以根据由此造成的损失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由于他家砌墙是违章建筑,应该拆除。您应该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迫使他拆除。如到城管,到社区......
由于上个案子,你已经败诉了,还是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换一个突破口是最好的选择,不要一条路走到最后才发现是死路。
既然他敢出事伪证,你也可以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没同意,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在事实面前,他也会无话可说。更何况天下有谁会同意邻居这么干的?!
支持你维权到底!

事实是这样的?针对面对事实,个人认为其中有暗箱操作。
事情不大,解决起来反而复杂了。
建议找个中间人协商解决吧。没必要再走法律程序了,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