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关于美国的制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05:38
美国人马丁.范布伦说美国的制宪行为“是英雄的行为,也是非法的行动”

为什么?
但是这里的非法有没有可能是在隐射宪法承认奴隶制的合法性?

我不知道这句名言,但还是可以分析推理一下。

至于美国的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被称作是“伟大的妥协”,在党派政治还没有成型前,参加会议的代表们颇具绅士分度,以潜在的大小州的利益差别为谈论立足点,对各自在联邦权利的大小分配做出了激烈的讨论,确定了这种的代表制度。
在会议的激烈辩论中,代表们基于古典共和主义的道德,不屑于拉帮结派。个人的意志不受党团的控制,完全彰显着自我的美德。
能理解将之称为‘英雄行为’,托马斯也评价过,说他们‘半人半神’。

至于为什么是‘非法行为’,估计是由于宪法本身强调的是共和而非民主,据说那个时期很多人打着民主的旗号,出现各种极端行为。为使联邦不至于解体,所以权利高度集中在总统手中,看起来有点像君主制。并且广义下的人民是被排除在国家治理的门外,司法系统也类似贵族体制。那个时候不像现在,美国政坛强调的是共和,而不是被扭曲的民主。

马丁.范布伦是律师出生,自然他对法理有更强的敏感度。而且他又是民主党人,自然特别在乎基于民意的政府合法性,估计他很想在三权中加强立法权的分量吧?在政见上肯定不是很满意共和色彩浓重的制宪会议吧?从这个角度上,他所谓的‘非法’,很有可能就是从民主的角度来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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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补充,不赞同,说下原因。

首先,马丁是民主党人,那个时期的民主党对于奴隶制是妥协的,思想激烈反抗意识强的是共和党。现代意义上的崇尚自由的民主党,是20世纪逐渐转变而来的。

其次,马丁的政见是对其前任杰克逊总统的继承。这一点你可以在百科上看到介绍,再补充的是,杰克逊是拥护奴隶制的。

最后制宪会议上并没有直接肯定奴隶制,而是悬而未决。

呵呵,要知道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

而且立法权总是掌握在议会的手里的。

美国这个国家的阶级性特别强。

他们所说的民主只是属于资产阶级的民主,一些平民百姓和无产阶级是享有不了民主的。

至于“是英雄的行为”,因为它推翻了封建统治,促进了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发展

“非法的行为”就是说,他们制定宪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