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是07年硕士毕业生,07年5月份进入公司以劳务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1:11:28
问题1.我是07年硕士毕业生,07年5月份进入公司以劳务形式工作,07年7月10日与公司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不是三方协议),上面说由于公司要为我办理进京户口,所以规定了5万违约金。我想问一下,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这份先前的协议还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2.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没有支付2、3、4月份的工资,迫于生计,我于今天提交了辞职申请。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从今天开始就终止了?
问题3.我的档案是由公司保存在北京市人才中心的。我听公司人事部门的人说,如果我不满一年就辞职的话,人才中心不会给我转档案,是真的吗?
问题4.我在08年1月份办理结婚登记后,就把户口签到了我妻子的户籍派出所(常住户口,有户口本)。听说,如果我工作未满一年就辞职的话,公司有权将我的户口迁出。所谓迁出是什么意思?是返回给学校还是返回原籍,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北京户口就得而复失了呢?
问题5.如果公司向我索要违约金或者扣档案,我该怎么办?是先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够胜诉吗?
问题6。我是与我所在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户口是由总公司解决的,档案也由总公司管着,但是是放在安定门那个北京市人才中心的,如果我要转档案的话必须向总公司要回那个什么卡才行,这种情况下,总公司有没有权利把握的档案退回给学校或者取消我的户口?
我的问题比较多,叙述也不够清晰,请见谅。多谢。

1 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协议。
2 辞职申请上你应该注明离职的正式时间,合同从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时间)时算才算终止。
其他的你只有去问当地的劳动部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