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应上那去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06:58
佳木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应上那去申请

佳木斯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凡具有佳木斯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年收入在平均收入(约4万)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
(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规定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规定还明确,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房的对象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3)定向货币安置的拆迁户,拆迁补偿安置费中的房地产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
另:2005年9月1日后签订《天津市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拆迁安置补助协议》的家庭也可以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远年立户住人违章指1990年4月1日前建的、长期住人并落有正式户籍的房屋。
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持相关证件到拆迁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办理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