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间断3个月对退休后领取的金额有什么影响?(北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3:18:43
养老保险从02年4月开始一直在交,但07年7月到9月间断了3个月,原因是所在单位答应给我补交但一直没有诉诸于行动。
1、如果单位最终没有给我补交,我自己是否还可以补交?毕竟现在已经是08年了,跨年了。
2、如果最终这3个月的保险没有补上,对我最终领取的养老金有什么影响?是不是必须都是连续的呢?

1,在北京个人不能补缴,只能依靠单位,或者找代办中介。
2,按现行政策来说,3个月影响不到什么,最多退休金每月少个几快钱。因为计算最后退休年限是要整年数的,例如你到退休年龄。精确到生日的月份。你的总共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25年11个月。那按年头算,就算25年。所以如果少3个月,25年8个月的话也是25年计算,只不过就是少了个人帐户的一点金额。我说的这只是计算退休金的一部分,还有其他的。现行政策是这样,不知道以后退休金计算会不会精确到月。而且,现在的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不用连续。

1.在北京是不能个人补交的,只能是通过单位

2.有影响的,也就是在计算交费年限的时候扣除3个月,但是不会说一定要连续计算的,这个是累计的

当前,一部分职工对政策理解有偏差,认为缴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缴费了。《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在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一规定,只是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前提条件,并不是说缴费满15年后就可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实际上,只具备了这个前提条件还未达到退休年龄,又不继续缴费,将严重影响退休后待遇。据了解,在企业下岗出中心的人员中,认为缴费满15年可以不缴费的人较多,希望引起这些人员的高度重视。
职工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职工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国家制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充分体现了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激励作用和效率原则,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多,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越高。现行政策规定,1997年底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按月享受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补贴”四部分组成。如果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影响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不间断缴费情况下职工退休时,以退休年度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基数。即:
职工退休时每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享受的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