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分手,问我要2万元精神损失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1:59:51
她知道我家人的工作地方也知道我家庭住址,说分手后要问我要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要是不给,就去父母单位闹或者去法院告我,我没有把她弄怀孕,就最后次ML时,弄到她里边,但是她当时是安全期,她当时还蹲那都流出来了。我确实想跟她分手,因为她这个女人很有心计,我应该怎么做,用法律手段应该怎么解决!小弟现在很无助,我现在还没有跟家人说。
我想分手,但分手是她提出的。我跟她不是她的第一次,我碰她是她已不是处的了

朋友,如果你是遇到了这样的一个女人,你真的很不幸。
如果你要想和她分手的话,我建议你不妨先等待一段时间,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吧,其目的是在于证实她到底有没有怀孕,如果怀孕了,你要及时的将孩子打掉(记住,在这一个月里,你绝对不能在碰她),然后在这一个月里你要尽量的不去提分手这件事,如果真的流产了,你要好好的照顾她,因为这是让她感动的一个办法,等你确定了她怀孕或者没有怀孕,你在想想是否还要分手,如果分手她要钱,看你是抱着什么样的态度了,如果你能狠下心你就拒绝她,她去闹,你可以拨打110(寻衅滋事)但是那样的话对她,对你和你的父母都不好,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破财免灾,跟她讨价还价给她一些钱打发她走(给了钱就一定要立字为据)说真的,这事的确很难办,也就只有这两个办法了,你自己权衡吧,我祝你早日摆脱困境!

无理取闹,真的很无理取闹。
既然要分手,肯定因为彼此相处不下去,不合适,合不来、否则俩个人是不会走到分手的地步的。
分手时你提的吧?那么就对了
一种原因是她就是想你的钱,为了钱和你在一起,分手以后不能在要你的钱,所以一次性要多点。
另一种是用这个方法绑住你,不让你走,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这么笨的女人存在率太小了。
不用在乎,就算上法庭她也站不住脚的,没有理由的。

你好。你不用担心,真的。因为你们没有结婚,所以法律不会干涉。更不会受理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东西。她那是无理的要求,不必在意。再者两个人谈恋爱发生性关系是很正常的。况且又没有怀孕。我想她是那种很势力的人,不用理睬她,他要告就去告好了,没有任何机关会受理,她在吓唬你。坚定你的立场,分开。

你好。。。我一直在法律板块。。。难得来次看到个跟法律有关系的问题.。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法院是不可能支持这种“青春损失费”的。
因为从法律的权利义务角度上,时间是双方一起消耗的,不存在某人浪费了某人的时间。
另外,婚前性行为也不是法律调整的范围,如果造成怀孕而要堕胎的话,人工流产是非法行为,基于非法行为产生的债权法律也是不予支持的。
所以,对方去法院是不可能得到任何支持的。
你们的问题就是一个情感与道德上的双方协商,没有必然义务。
是不是第一次跟什么损失费赔偿费一点关系都没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