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价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03:10
我在一家商业企业做会计,我是按商品规格进行分明细核算成本,有七种商品的规格都是600ML,这七种600ML的商品均价是2.45元,其中有两种商品的进价是1.82元,售价2.13元,我想问一下,这种售价低商品均价,税务机关是否允许?

你说的情况,即使是税务检查也是可以通过的,属于正常。关键是你自己比较的有问题,应该按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即:平均的售价与平均的进价相比,单个的售价与单个的进价相比,不要交差相比(参照物要一致)。

应按实际计算

一般来说税务局是不对成本账作调查的,除非你的售价明显低于购入的成本价,从你反映的问题来看问题应该不大。但是假如你只有这几种产品的话建议采用个别计价法(每一种商品都采用自己本身真实的成本价),假如你实在觉得麻烦的话就使用移动加权平均(每一批产品购入后就使用加权平均,随时反映当时的平均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