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在司法实践中是怎么操作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52:54
在诉讼中什么情况什么时间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手续是怎么走的?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一方所花去的费用超出物价部门定的损失额度且修完车后发现车内不还有损坏(物价部门定损时没有拆解车辆),后发现的损坏还没有修理,现在无责任一方想叫物价部门重新定损,但物价部门说已经超过重新定损的期限不予受理,找对方当事人协商,对方只认初次定损的额度,无奈无责任一方想起诉,在写诉讼请求时,他写的请求赔偿损失的额度是初次修车发生的费用和后发现损坏的修理厂建议的修理价格,现在法院已经受理,问无责任一方是否能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后发现的损失,如果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与原来的损失加上后来发现的损失之和不一致,无责任一方有没有必要变更诉讼请求,如果有,应该如何做?

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法院指定或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必须要书面变更诉讼请求。写好后在期限内直接交到法院就行了,最好交到承办法官那里。
另外,依你所说情况,无责任方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如果司法鉴定结果证实不一致,那应当可以变更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