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补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24:52
我是上海马陆人。我老婆是外地的。结婚3年了。由于老婆户口还没到时间迁不过来。问题是我们的宝宝快出生了,但现在由于户口问题,没办法享受上海市妇女保障法里关于生育补贴的政册。请问是否有专门针对这种情况的弥补办法?

没有办法
你爱人不在册怎么补贴?
还有,那也不叫生育补贴,是叫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的很清楚:第十条 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
(一)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
(二)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第十二条 女职工休满产假后,由单位填报《生育保险金报销单〈,持户口簿、准生证、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难、顺、剖腹产)及职工工资花名册,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生育保险金结算手续,当年费用当年结清。

4.看看<<生育保险条例>>吧.上面说的很清楚了!! 抓紧到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咨询一下最好!!看是否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