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抵扣过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20:53
我单位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是2007年9月3日,由于去年收到的时候就超过90天,没有抵扣且税额只有一百多元,所以一直放那儿没有当回事,请问没有抵扣会不会受到税务局的罚款。罚多少。谢谢各位的回答。

只有全额做成本了,不会罚。

这个从理论上讲叫作“滞留票”,就是对方已开出而你们没有抵扣的进项发票。一般来讲,不进行进项抵扣,就说明纳税有问题(可能会被认为隐匿了收入),税务局会要求说明滞留票形成的原因。
不过如你所说,进项税额较小,税务局一般不查,也就不存在罚款的问题了。

没有认证,不能抵扣进项税,只能全额记入成本或费用,只要记账,税务局不会罚款的.

这个叫作“滞留票”,就是对方已开出而你们没有抵扣的进项发票。一般来讲,税务局会给"滞留发票自查表"给你们自查,说明原因;没有合理原因的会要求补税,一般会按照滞留票上的税额加罚一定的比例补税!!
偶们这是加20%,比如滞留税额是100,他会让你补交120.

罚什么?进项税转出就可以了

不会罚款,这张发票只能当普通发票用了.金额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