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关于工程计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57:14
老师今天问了一个问题:
假设清单只是土(石)方工程
发包方清单中挖基础土方部分为1000M3,但投标时此部分计算为1200M3,单价为20元/M3
那么这部分在计算时到底应该按哪个工程量进行报价。
前提是假设为固定单价合同.

请问这与工程变更有关吗?不是说由发包方承担工程变动风险,而由承包方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吗?
望指教!希望给出比较专业的回答!谢谢!!!

这样的问题很常见,不算是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是施工单位调整各项工程量单价,一般的时候是价格向先完成部分倾斜,以便及早回收资金;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固定单价合同,就是说工程量是按实调整的,那么你的单价就不能考虑发包方工程量少于投标算量的问题,只需要按实报价,这样来说你的投标总价会偏低,如果不考虑投标时竞争对手等关系的话,你最后是可以通过结算时工程量调整将工程量(1200m3)算回来的;

你说的发包方承担工程变动风险、承包方承担价格风险是一个市场原则,固定单价合同就是由承包方承担价格风险啊,如果施工中土方挖运涨价,这样承包方是无法向发包方索赔的,但是工程的调整是工程变动风险,这需要发包方承担。

这个问题应该可以说是涉及到不平衡报价的一种。

不平衡报价除了价格向先完成部分倾斜,以便及早回收资金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工程量的变更被投标方所预料,尤其是工程量增加时,投标方可以利用不平衡投标法提高综合单价,获取额外利益。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就属于后者,你们在投标时肯定得按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1000方进行计算,但是在单价上却可以做出不平衡报价,比如把你们算出的单价20调整为21,把你们算出来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小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单价调低一点,这样的话保证了合同总价仍然是原有水平,但中标后,按实际工程量1200方验工的话,由于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单价调高了而工程量减少的项目单价调低了,因此即增加了收益又减少了损失。

1:双方量的差异应该在是否计算挖土的坡度和工作面。按实结算时候工程量也只会为1000(不计算坡度和工作面,工程未变更)。
你如果套2000定额,就按照1200量得出来的价/1000作为你们投标的单价。
你如果套2004定额,就按照1000量得出来的价作为你们的投标单价。

2:于工程变更有关。由于是单价固定,所以就为挖基础土方挖2米和挖20米的单价都为20元(实际挖20米的单价要高的多)

涉及不平衡报价.
个人认为按1000M3工程量工程计量.
该问题实际中很少见的.
仅供参考.

按1000算,它的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它的工程量还是可以变的,只是单价不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