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小区内自家门口被盗,除物业外,居委会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3:43:59
物业承认有错,但赔多少要法院判。我想问的是:居委会有责任吗?我的车半夜被盗,第2天一早到居委会想询求处理办法,但遭到一口回绝,理由是:小区安保归物业负责,居委会是不负任何责任的。到法院询问,回答是:居委会不是一级组织机构,为此类事不能立案。我始终认为居委会是政府的最基层组织,有书记有主任好像还有财务,而且在人大的文件中好像还有专门的居委会组织法。据说居委干部也是通过政府委任的。是否因为属于政府的法院是不能把或就不能把代表政府的居委会成为被告了?可居委会工作条例明文规定有责任去监督和指导所在小区的物业的各项工作。假设有责任负什么责?我能提赔偿要求吗?我是否也有错?

居委会不是一级政府组织,只是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其直接上级是街道办事处。而街道办事处是政府最基层的组织机构。因此,即使要告上法院,也只能告街道办事处。
我认为你这个事情居委会不应该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