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法律方面的事!~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4:17:03
本人有一套房子,是02年买的但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手里有发票、购房合同和钥匙。直到07年我想办理房产证时发现这个房子已经被开发商用别人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并向银行抵押贷款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怎么解决?我想要回房子或者让开发商赔钱,通过法律手段可以理要索赔么?另外这个开发商当初给我开的发票并不是这个开发商自己公司的,是另一个建筑部门的发票,而且这张发票是02年9月份在税务部门登记的,可是发票上写的购房日期是02年7月份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发票办出的房产证是否有效??
没有住人,但是这个房子我当过仓库使用!~另外我想问一个下,他给开出这样的发票是否合法?办的房产证是否有效!~

事情比较复杂,如果这房子你已入住,那另一个办了房产证的人估计是和开发商配合的,并非真正的购房人,你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该房产证,然后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你。有机会。
如果没有入住,而现在产权所有人是真的购房者,恐怕你只能找开发商要求承担赔偿、退款的责任了。

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登记为标准的,也就是说看房产证的登记人数谁因此改房子是属于别人的,但是房地产商违反了和你成立的服务合同,已经构成了违约,你可以要求房地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明显是开发商欺诈,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还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偷逃税款.

房子有没有搬进行去住啊,什么时候搬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