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帮助,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30:55
是一名村支书,是凭着自己的人格和良心,被群众选上的.有些人花钱请客拉拢选票,没被选上.因此他们心有怨恨.自从任职以来,他们检举说我贪污,检察院查了两次,证明了我是清白的.07年夏天,因家中盖房子,急着用钱,从会计那借了大概7万.并没打算据为己有。事隔30几天就主动还上了.但却被一些人抓住不放,告到检察院和法院,说是挪用公款,被判处2年缓刑.现在判决书已经下了将近一年。我现在向知道我是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急需高手帮助!!!
这种被判缓刑一定要被开除党籍吗?我入党宜将近30年,没做过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事.当时这笔钱还没入村委的帐,只是存在了村委的存折上。我与会计打了借条,这笔钱还上时就把借条撕了。这有会计证明

你的这种情况的确值得同情,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可以向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只要符合上诉情形之一,就可以到法院提起申诉,如果你真是清白的,就是试试吧!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主要区别是主观上是存在故意还是过失 这是关键
既然已经判了 根据判决 可以断定构成犯罪 既然构成 就要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公款而有意违反有规定予以挪用,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1、挪用公款罪无所谓故意和过失啊。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3、你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建议申请再审。

故意犯罪的,党籍应该是不保。

我觉得这不是挪用公款
1、挪用公款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你是村支书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挪用后是进行非法活动或盈利活动,你也不是
3、挪用公款还要满足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你一个多月就还了呀
你些条件你都不满足
要不要开除党籍就不清楚了

你借钱时有没有办理借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