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40:20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经营不好,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和公司协商后于3.18日签了离职协议,单位给每人一份证明,于4月30日钱结清工资包括一个月的辞退补偿金。但是4月底没兑现,我们去劳动局仲裁,定于29日开庭,29日由劳动局仲裁5月20日结清工资,到了5月20日还是没有兑现,现在我们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公司人把东西都搬走了,办公地点已经于5月31日到期不再续签了。请问,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估计要6个月时间。谢谢,我们该怎么办呢?
昨天,有同事带法院的人去公司,让公司的经理给打了一个欠条,6月10日前将钱交到法院,请问如果他不给怎么办啊?我从网上看到,法院也有可能追不回来,难道法律都不能维权了吗?

只能申请强制执行,而且不接受任何执行和解。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一旦发现立刻带法官前去执行!

这种事情只要能找到人就没事,就怕他跑了。6.10他要是不给,法院自有办法

都已经到这步了,再不给估计就只有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了.

找不了人
法院在该公司的银行帐户上直接划扣就行了
银行必需配合的

最好是自己去找单位负责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