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的安全教育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5:44:36
厂区建设施工期间(未投产),施工方的安全教育是否可由施工方来完成,而甲方不参与?是否一定要实行三级教育制度?
国家关于安全教育制度的规定是在那部法规里?
麻烦安全方面的达人指导一下,急!

第一个问题:施工期间的安全应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因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甲方会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
第二个问题:每个工地必须对现场施工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第三个问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应该是施工方,当然了业主也要管理!

一般规定要求:施工方对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知识进行全面培训,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