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被入盗,房东有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58:28
我所租住的出租房昨天被小偷撬锁,被盗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相机一台和现金若干。事发后发现出租房内监控系统未正常使用,形同虚设。房东对出入人员监控不严,陌生人出入从不做登记。案发后房东也并没有及时我,导致事后半天才发现,请问对于此事房东要负部分责任吗???

我国《合同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此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通过房屋租赁合同,你与房东之间已形成了租赁关系,房东有义务保证出租房的门、窗等部件可供正常使用、关闭、上锁,房屋的基本安全条件能够满足。否则,如果房屋失窃与房屋的有关部件失效有密切关系,你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好,这样的事情,得看你跟房东签订的合同上是怎么写的。如果写了他有义务保证租户的财产安全的,那就有责任,否则就没有。

你的情况,房东有过失,但是他不需要负责。

对的,看你们有没有出租协议了。
我也有过类似情况,但房东不负责

不负责

肯定要!

一般是不会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