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怎样投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15:28
我是还没有正式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找了一份工作,向这个工作单位交了1000元押金,老板说我上班以后就签合同,可是一直没签,我现在不干了,老板说我没有提前辞职,不给押金和工资,由于我有押金条,我找他理论,他就逼我我写下不要工资的的纸条,我想现拿回押金再说,就写了,现在我想投诉,可以吗,怎么办?

老板不给工资,如果是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渠道维权: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根据您的情况,简要回复如下:
1、首先搞清楚这个老板企业的性质,以确定申请仲裁的对象。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就是说你在什么地方上班)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公司为被诉人申请仲裁;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向劳动关系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企业和个人为被诉人申请仲裁。
2、其次,根据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可以申请仲裁的金额包括工资和逾期支付工资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另外有两种办法:第一,到工厂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第二,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也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可以像有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