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的问题?请专业人事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25:34
本人是外地人在南京工作,现在已经有近四年时间了。由于刚来公司的时候听公司说外省人在南京工作即使办理养老保险也无法带走,所以就没有办理并且也没签合同,但是现在听说又可以转移到外省了。请问1、我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补缴我这几年的养老保险?2、如果公司不肯补缴我是否应去劳动监察举报?3、我这几年的工资证明、完税凭证是否可以作为直接工作证据?4、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如果交由谁交?请专业人事回答不胜感谢!

1.原则上需要补交,实际中很难争取,关键看南京社保的态度,这种时间很长的不好说一定能争取到的

2.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节,不满意,劳动仲裁,最后是诉讼

3.这些东西都是很有效的凭据的

4.关于滞纳金不好说,关键看南京社保怎么规定的了,如果有的话,单位是要负责的

5.不确定的太多,建议你亲自去公司所属地的社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