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能否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52:40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有企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此条是否适用于拒绝单位负责人兼任会计机构负责人

根据规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作为单位负责人本人当然更不能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了。

不能

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不可以,自己的买卖就没问题,多大的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