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公司让我给我们公司的一个客户担保贷款10万元给我们公司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09:17
最好还是去咨询下当地的律师了。
这涉及到司法领域。
你在网上说的也不是很详细,最好和律师详细探讨下。
如果借款人只是借款,而实际款项又是由你们公司(担保人)所使用,那么本笔10万元的借款实际是有你们公司所借,自然应当还清. 从法律程序上讲担保人即你们公司有下面的4种可能:
第一种是<<免责>>,担保合同由于主债权合同无效而无效,且担保人没有过错的情况,此时担保人免责。这里的前提是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但在这样的原则下有些国家又允许独立担保合同的存在,即因为和当事人的承诺而产生的将担保合同与主合同之间的从属性彻底割裂开来的担保。独立担保来自于当事人的约定,这个约定适用意思自治。但我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无明确规定独立担保,因此,除了政府对外担保外,我国法律并不承认独立担保。
第二种是担保人承担不超过<<1/3>>的责任。这个1/3是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的1/3。这样的处理方法实际上反映出了一种科学的机械主义,其科学性在于大体上使担保人在担保无效以后知道其责任的大致走向,其机械在于担保人的责任是因过错而产生的。这种合同的前提是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而担保人有过错。
第三种情况是担保人承担不超过<<1/2>>的赔偿责任,其前提是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自身无效,债权人有过错。
第四种情况是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最重的一种,此时债权人应该无任何过错。实际上当一个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已经构成了对债权人的欺诈,这时要承担连带责任。
你们公司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也只有你们老板才知道.
如果担保人是公司的法人,那么员工没有任何责任,其中也包含了各个股东无责任;
如果担保人是公司,只要你不是股东就不需要任何公司给你们的承诺也是无责任的,除非在开庭时查处员工有参与本笔的借款隐藏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