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网管的,一天工作12小时.我是否去劳动局告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48:19
一天工作12小时,还要负责网吧的卫生.上晚班发现上网罚三十元,睡觉罚四十元.一个月内第二次发现全部加倍,我这个月被发现上网二次,要罚我120元,一个月才休息一天工资850,包住吃一餐.大家说我应不应该告这家公司,
因为这家网吧是连锁的.没有签合同的,假如我去告这家公司,胜的可能大不?
它的基本工资是700元,还加点奖金.国家规定不是800元吗?
还有一天不得超过8个小时吗?

你要有证据才行 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一年内不满一年 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满一年视同为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 在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必须为你交纳保险除北京市户口外都是4险 北京市户口国家规定是5险 未按规定为你缴纳保险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支付你补偿金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金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 超过八小时应支付加班费 每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
不知道你们公司发工资有没有工资条 或是可以给你打到工资卡里 这都是证据 或者上班打卡的卡啊 什么的 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公司上班就行
申请仲裁 你就去你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告他 仲裁是免费的
祝你好运

不大,因为工作是你自愿,你可以不做,现在的社会太残酷了

你们事先有口头协议么,如果有,肯定可以
即使没有,这种不合理的制度,找律师也可以获胜

这个破公司好过分哦,炒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