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的“做七”习俗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41:27
我们这里有说最后一个“七”不可以做;有的地方又说“尾七”要大做,请问具体怎么做法?有人说尾七做了会堕地狱,是真的吗??

  1. “做七”就是人死后每个7天都要对死者进行祭奠的一种仪式;

  2. 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3. 其中以五七最为隆重,这天不仅要给死者上坟烧香送纸钱,而且要款待所有前来祭奠的亲友。现在一般情况下还要给死者送纸扎的各种楼房、院墙、家具电器,甚至童男玉女等,这就是中国的视死如生的概念。

  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此俗汉代尚无记载,大约与佛教传入中国有关,南北朝时已多行之,后世沿而不改。佛教《瑜珈论》谓人死后,为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如七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七日,至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以故有“七七”之期及逢七追荐之俗。一说,人初生以七月为腊,一腊而一魄成,经七七四十九而七魄具;死则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经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此为道教魂魄聚散之说。第七个七日,民间又称为“断七”、“尽七”、“满七”。比较受重视的是头七、五七与尽七。《北史.胡国珍传》:“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北齐书.孙灵晖传》:“(南阳王)绰死后,每至七日至百日终,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牡丹亭.遇母》:“空和他做七做中元,怎知他成双成爱眷?”《儒林外史》第五回:“自此,修斋、理七、开丧、出殡,用了四五千两银子。”又第四回:“光阴弹指,七七之期已过。”参阅明田艺蘅《春雨逸响》。

  按照古代的丧俗,灵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据说是希望死者还能复生。三天还不能复活,希望就彻底破灭了。实际上停柩的时间长,是由于当时丧礼繁缛复杂,尤其是天子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随葬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另外,父母死后应该合葬。父死不知母墓,母死不知父墓,都要把死者暂时殡起来,等找到父墓或母墓时再进行合葬。这样灵柩停放的时间就很难说了。
  近代以后,灵柩一般都在"终七"以后入葬。人们认为,人死后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所以要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