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签订就业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2:34:17
我想问一下,我和某高校签订了3年就业合同,因为一些学校的原因,工作半年后。到其他城市发展了。如果我在合同到期后,想拿回自己的档案和户口,应该怎么做,是在合同到期后3个月吗?

你已经走了那么久了,不管是谁的原因,我想你都已经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了。如果你确实早已解除了,那么你随时可提出拿走档案,单位必须在15日内为你办理;如果你与学校的劳动关系一直都在,直到合同期满后才终止,那么也是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只要你提出单位就应该为你办理。
如果是你自己并不急于拿回档案,那么你可以多在单位放一些时日。法律并没有特别的时限规定,这主要是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怎样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单位如果要求你拿走档案一般会书面通知你或者在报纸上公告,如果你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调走的话,单位可以将你的档案放到人才交流中心,那么你来人才交流中心取的时候人才交流中心可能会找你收保管费。当然如果是这种情况,你最好是问一下学校是怎么处理的,免得以后找不到档案。
当然,我前面所说的都是建立在你与学校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如果你与学校之间是按照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的管理的,则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