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怎么安排处理煤矿塌陷区居民安置问题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04:01
我家住内蒙古大雁煤业公司火车站南200米处,忧郁地下采煤,地面已经塌陷多处,房子已经成为危险房、一直也没有得到解决和处理,想知道国家有什么政策来安置我们这样的人,谢谢.

这里有个例子你看下吧:

蒙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许疃煤矿采煤塌陷区土地征收的公告

蒙政公[2008]1号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煤塌陷地复垦及征迁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皖政办[2002]44号)、《关于印发蒙城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蒙政[2005]25号)及《蒙城县2008年集体土地征用拆迁暂行办法》规定,依据许疃煤矿总体规划及设计要求,为保障塌陷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被征迁农民的合法权益,经研究,现就许疃煤矿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采煤塌陷区共涉及许疃镇吴刘庄、后张庄、前张庄、徐彦口、大陈庄、徐任家、孙庄、吴刘小学共七个自然庄和一所学校。

二、在上述自然庄范围内,凡未经批准且未登记备案的,均视为违章建筑,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三、县国土局、许疃镇人民政府将组织评估人员对塌陷区居民的房屋及附着物现状进行全面勘丈,希广大拆迁户积极配合。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勘丈遗漏的,责任自负。

四、对清点后符合补偿条件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将按照皖政办[2002]44号文件及《蒙城县2008年集体土地征用拆迁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偿,并对补偿对象及标准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五、对塌陷区拆迁户的安置,由县人民政府、许疃镇人民政府和许疃煤矿三方按照规划方案选定的新村址,分期分批予以安置。

六、在拆迁工作中,凡阻挠、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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