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领用原材料,是否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18:08
1、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所领用材料费支出,是否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库存商品要不要做销项处理?
2、为什么<中级会计实务>教材例题上都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如果无形资产是自用就不用转出,如果是用来销售就要转出,可以理解为不产生销项税税额,就不用转出。
附注:
一、“进项税转出”是在已购进的货物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所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将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要转出:
1、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2、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自用、作固定资产用等
3、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二、进项税转出是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应作的:
1、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如果本企业的材料在帐务上做销售处理,就可以按直接计提销项税,如果没做销售处理就可以做进项税转出。

1、库存不做销项处理
2、如果企业是生产企业,开发技术自用,不需进项税转出,且可作为技术开发费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3、如果该专利技术开发后出售,作为无形资产售出,要交营业税,那材料费增值税就不能抵扣了,要进项税转出。

无形资产的研发分为两个阶段:
1、研究过程。这个期间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所以相关的支出作为期间费用。这时领用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不用转出,也就是说是可以抵扣的。
2、开发过程。它发生的支又分为两部分:
(1)费用化支出。这部分支出同样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此时领用的材料,进项税额不用转出。
(2)资本化支出。这部分支出要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此时领用的材料,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材料,由于材料是外购的,所以在使用时应将进项税额转入资产成本
对于商品,由于商品是自产的,用于非应税的资产建设是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