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法律高人:有人欠我五千元钱(十年前借的)我该用什么法律进行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43:31
以前问他要钱他总以没钱为由拒绝还钱由于关系比较好我就没在意,现在我急等用钱(有关法律好象过了两年法院就不受理了,我有他的欠条)。

普通债务适用诉讼时效两年
债务人自觉履行的 不视为不当得利
建议协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你的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权利有2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院无法给与保护,可能根本不会接你的诉状。
张律师说的对,协商解决最好。

1楼的时效说的没错 看你那欠条的日期是多少
你可以这样 先别提让他还钱的事 你让他给你重新写一个欠条 或者让他在原来的欠条上重写个日子
如果他真的那么做了 那2年之内要不要什么时候要就是你的事了 只要借款人承认你们的债务关系而且肯给你重写书写欠条你就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钱
否则 你会丧失胜诉权的 就是说你这个案子可以告 但你不会赢

5000块就破坏一个关系?十年的交情不值5000?

恩..

你先挑明了问他啊..

不行再请律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