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辞职后原单位坚决不给开介绍信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30:11
我2006年毕业,到一家中央直属国有企业工作,户口落公司总部(河北廊坊),具体工作单位在分公司(河南中牟县)。2008年3月辞职,到广州找到工作,外资企业。现在我要办理人才引进,迁户口(从廊坊)到广州,需要先调档案。
广州方面要求我原单位开具“同意调出函”,并由广州方面开具“商调函”到原单位调档案。可是我原来单位人事主管说,我是辞职,不存在“调出”问题,所以不能用“商调函”,只能用”调档函“。而且不给我开“同意调出函”,只给调档案。
请问懂这方面制度的朋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用”调档函“调档案,会不会失去干部身份?没有”同意调出函“,我能否在广州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口,谢谢!!

商调函一般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异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一般是单位向另一单位开具的,两者只是名称不同而已,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
你可以自己去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问问

我是人事局直属机构的人事工作者,你可以将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河北廊坊)的人才中心做人事代理,之后我中心发张商调函就可以人才引进了.保留干部身份入户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