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问题,达人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2:23:16
今年5月份,岳父被一别克车从后方撞倒,经车前挡风玻璃反弹后,前扑于地面上,经医生鉴定手部,脚部擦伤,头部撞在车前挡风玻璃上将挡风玻璃撞碎,导致头部淤血,腰部软组织伤(导致半个月只能平躺,吃喝拉撒全在床上),现岳父已经在医院住院1个月,基本康复,期间住院各种医疗费用对方已经承担。
想问大家一下,出院时还可以申请什么赔偿?比如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要多少合适?能否要求在一段时间内(比如5年)如果出现由这次事故引起的后遗症也由对方承担?

除了医疗费,还可以主张住院的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交通费。
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如构成残疾,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