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03:34
情况是这样的:

我是兄妹7人,四男,三女,我是长子。

父亲于08年5月27日去世,母亲健在。

二弟一直和父亲不和,几乎不来往,除了病危去看过,其他都是爱理不。(其实我们大家压根就没见他理会过父亲,无论父亲提的什么要求,哪怕是安个插头。)

现在我们讨论赡养老人问题,大家都一致同意母亲所提出的每人赡养3个月,只是二弟却极力反对,还说要分家。

这个结果不单是全家人都反对,包括我们兄妹6个和母亲的几个姐弟,还有街坊邻里都很气愤。

我们跟他讲道理,他却只说法庭上见。

关于我们的家庭状况是这样的:我们是个大家庭,四个儿子都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也是有自己的房子的)。 也就是4个儿子和老人的居住地,各占全部土地的1/5。
土地分配都是默认的,也就是没有通过法律上的交接,只是老人默许的。 几年前二弟就要求父亲签了什么字据,把默认给他的那1/5土地上所盖的房子,办理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还是老人的名户。) 现在的问题就是:除了二弟,我们几个兄弟都没有房产证。而他却要重新分家,让我和三弟、六弟的土地加上老人的土地搀合一起,再重新再给他分一份。 我们兄弟几人,都是住在自己的地方很多年了,房子也是自己盖的,现在却要分给他,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 我们说老人已经给你1/5的土地了,为什么还要分?他就说土地是共产党的,房子是他盖的,是有房产证的,那就是他自己的财产,所以现在还要再分一次。 律师同志,您说他这在法律上说的通吗?我虽然对法律知识很欠缺,但却知道这点在人情上是过不去的。 请您帮助我,我们现在全家都很烦乱,最主要的是心疼。 想不到连母亲他都这么搪塞,那毕竟是他亲妈啊!我的几个弟弟都要揍他,都按奈不住了!

感谢专业人士来回答,之后重谢!!!
我和另外2个弟弟的房子,都是自己和老人合伙出力盖的,二弟连块砖都没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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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父亲去世前没有遗嘱,只是母亲还在。
我的意思是如果母亲不赞成分家,他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他的私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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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他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不给他分。如果不能,你父母的财产先按夫妻共同财产给你母亲一半,另一半你们兄妹7人和母亲8个人分,你二弟只能分到8分之1,即总数的16分之1。
你们自己盖的房子是你们的,他最多能得到父母房子的16分之1。
土地都是国家和集体的,个人只是有使用权,最长70年。物权法规定住房70年后自动续期。没有过了多少年后,房子就属于土地所有者这一说,要这样的话,70年后就归国家了。

建议协商
他有房产证的 是他自己的私人财产
剩下的那些土地是老人的遗产 建议立遗嘱
没有遗嘱的话 兄弟姐妹都有权平分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果有房产证,则按产权证记载的姓名来确定所有权。余下的房产如果没有产权,则不一定就是你父亲的房产,因为如果没有产权证则可考虑根据确权的结果确定产权。如协商不成,可诉讼。
具体情况可与当地律师沟通。

我说的浅显点:
房子和土地使用权都是你父亲的。你父亲不愿意给,谁都没办法。他怎么闹都没用。你父亲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不用理会你弟弟的主张。
至于他不尽赡养义务的问题,可以上法庭起诉,要求他按月或一次性支付赡养费。

一、你说的房子居住情况网络比较复杂,没有叙述清楚。文字可以不多,你最好是列出详单;哪个的房子有房产证、有几套房子、分别属于谁居住(无论有无房产证)?

如果有房产证,则按产权证记载的姓名来确定所有权.或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