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21:55
我于2008年5月6日晚,与同事在单位组织的一次聚餐中发生了口角,结果我把他打坏了!公安医院的诊断是右眼眉骨内壁轻度骨折,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诊断是,视神经损伤,下眼肌(下眼袋)麻痹,我想问要是做司法鉴定的话.是不是两份诊断都得拿着呢?我要补充的说明是他先骂的我又是他先动手打的我!打在我的鼻子上,这样我次还击的~!并且在他住院治疗时我在事发后的第二天就给他送去了1500元的治疗费用,12日又送去2000元,共计3500元!(他家现在的医药费花了8000元),现在他家又要走司法程序,并且向我要3万元的不合理费用!这个要求合理嘛?我应该怎样应对他家的举动!我属于防卫过失嘛?

靠 不惯他病 把事实和有关部门说清楚 多收集事实物证人证
打官司最好找个专业的律师

对他们这种无赖你宁愿花钱请打手来教训他们也不能平白给他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