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把证据提前告知对方,会有没有反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8:29:04
我遇到一件事情,买卖二手房乙方违约,现在我手上有几个录音作为证据,我们没有违约是乙方故意造成我们违约的;但是我担心律师费和法律程序比较麻烦,要不要提前把我的录音放给对方听?

有没有什么反结果?(我已经明确告诉过对方我手上有录音,但是对方置若罔闻)

如果要放的话,最好只提到那些内容呢?
有朋友吗

你只需要把主要的录音放给对方听一点,让他晓以利害,否则,只有诉诸法院了,相信法律,定能胜诉

呵呵 因为是学法学的 所以来试试
仅供参考!
这在诉讼程序中叫证据交换 .
传统诉讼中人们总会高些证据突袭.
现在诉讼中原则上应该在举证期限内完成,否则不被采纳!
所以说在诉讼前交换应该没什么问题.
因为你也可以看对方的嘛。
看看自己还有那些方面准备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