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劳工法的中文解释,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5:51:28
到新加坡是工作准证,到新加坡后雇工单位提出理由不用,个人发生的费用能给补偿吗?走的时候是通过双方中介机构办理的。急啊,现在钱已花了,孩子还在那边(2008-5-29到的),对方中介答应继续给找工作,但没有合适的,如果想回来损失谁来承担,现真不知怎么办,恳请知道的朋友给解答一下。跪谢!!!

你好 损失由中介来承当! 如果中介不受理,你可以去找新加坡人力部和中国大使馆! 我以前也遇到这个经历。一般中介都会受理!不过有一点你一定要注意;那就是合同 在新加坡什么都要讲合同! 你和中介一定要有一张清楚的合同! 只要你的钱交给谁你就去找谁!什么你都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