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标志作为QQ头像是违法的行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26:20
比如使用(李宁,安踏,耐克)等;是违法行为吗?

个人意见:不违法,公司还要谢谢你呢,你帮他们做宣传

我觉得不算....如果你使用这样的标记并没有从中获取与之相关的利益,也没有和商标持有人的利益想冲突...并且在违法认定的证据上无法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