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37:27
结婚一年,现在协议离婚,有一个女儿刚三个月,当时分娩时男方家说没钱,叫我先借钱,等以后他们还,现在他们不认帐,因为那钱是跟我爸借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讨回这笔钱吗?还有,他本身没有任何财产,没有房子,已经两年没有经济收入,没有存款。而我怀孕后也没有经济收入,这样我是不是就没有任何财产可分?女儿判给我,以后他要给多少生活费法律有规定吗?女儿能否和他脱离父女关系?结婚时男方家给的黄金首饰是属于我的,还是要做为财产分掉?男方说谈恋爱时买了一辆电动车给我,发票上是写我的名字,但是我只骑了很短的时间,就被他拿走自己骑,他现在跟我算买电动车的钱,这怎么办,我以前也借了两千块钱给他,没有借条这种帐要怎么算?

你们的财产纠纷太复杂了.分娩是借的钱从法律意义上说是两个人共同实施的行为,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关于他没有任何财产之说,如果你们协议,这个分割财产很难.但是如果你要诉诸法律,那么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会作出对你有利的判决.生活费你要根据你们地区物价情况及你现在收入情况来考虑,因为现在男方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所以你要强调你的困难,否则法庭可能会对生活费数额判的比较少,但是女儿由你抚养,所以法官在感情上会站在一边的.首饰要作为共同财产分掉.电瓶车恐怕也要如此.你借钱给他的问题,应该是婚前吧?没有借条如果你有其他证据比如他把这笔钱买了什么东西还是用在什么地方的话,还是能够判给你的,如果没有太具体的东西,建议还是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当然这也不是很容易.祝你幸福.

活该。找个人打他一顿算了,找个律师吧。

晕啦!
混成这样还结婚生孩子!
算了吧,别折腾了。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吧。吃亏沾光好歹夫妻一场。
孩子的抚养费一定要要的。
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定,但是他没有钱即使判给你1分钱你也拿不到啊。
苦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