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9:07:27

强迫症基本分为强迫观念与强迫行为两大基本类型:

1.强迫观念强迫观念是强迫症的最常见和核心的症状,见于每一位强迫症患者,是主导症状,由此派生各种强迫行为。一般认为,强迫行为是继发于强迫观念或是满足强迫观念的需要所采取的强迫行为。强迫观念常见以下的类型或形式:

(1)强迫性穷思竭虑是强迫观念最严重的形式之一。患者经常不断地想一些无意义的问题和观念。例如,做母亲的会不断思考自己会不会伤害自己心爱的孩子,甚至怀疑自己会将怀抱的婴儿抛出窗外或用刀剪刺伤;头脑中出现猥亵或亵渎的与自我不相容的表象;对定论事实完全无意义的不断地反问、思索,如桌子为什么是四只脚,人的眼睛为什么只有两只;没完没了地对不可能有的定论进行近乎哲学或钻牛角尖方式的推论,以致搞得病人精疲力竭,苦不堪言,并且可导致强迫性仪式动作。

(2)强迫性回忆。整天陷入一些不必要的回忆,明知其毫无意义,并极力去排除,但是最终归于失败。回忆内容常是琐碎、生活中不重要和缺乏积极价值的事情。强迫性联想亦是本症的一种常见形式。

(3)强迫性怀疑。此种现象较多见,比如对写好的信件、文件、完成的任务怀疑其是否准确,有无差错和疏漏。有一位病员认真仔细写好家信后,反复核对,投入了信筒,事后怀疑自己有差错,于是跑到邮局,坚决要求工作人员立即打开邮箱,让他检查这封信件内容。强迫性怀疑常是强迫动作的重要原因和主要动机,由此引发和支使强迫动作。强迫性洗衣,检查煤气、门窗是否关好等,均来源于强迫性怀疑。

(4)对立性强迫思维和意向。病人出现一种与正常人相反的思维与意向,明知不对也无法摆脱。例如,患者在高楼、高山、高处有一种并非出于自己意愿,想跳下去的意向;担心自己是否会手握刀、剪杀人或自伤;别人说某人是"坏蛋",他便想到是好人。

(5)强迫性意向。又称强迫性冲动。患者自感内在有一种力量驱使他去做出一些没有理由或毫无根据的行为,又无法克制。例如病人明知无污染,在与人握手或碰到他们的衣服时,非立即洗手不可,这是洗手癖(洁癖)的心理驱动力。通常两种意向行为同时存在,只有通过强迫动作才能较清晰地分析强迫性意向的存在。带有伤害性强迫性冲动亦属本类症状,患者常会出现想打自己亲人、跳楼、跳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