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追尾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00:00
尊敬的律师:
我弟弟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丧生。
事发2008年4月22日晚,一辆广州本田小轿车从后面追尾撞击正在骑摩托车顺行的我弟弟。司机肇事后逃逸,2小时后落网。后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该司机系醉酒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责任认定书下达后,我弟弟经一个月的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现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请问:1、该司机能判几年徒刑?(是否可以断定“因逃逸致人死亡”?这样的话就是7-15年,而不是3-7年)
2、如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后,司机是否一定能判缓刑?
3、如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后司机是否一定能判缓刑的话,受害方是否可以此要挟肇事方多赔偿?(如不多赔偿就不和其签协议,那么肇事方就一定判实刑?)因为,对方是包工头,很有钱。
请教各位律师:像这个案件,民事赔偿有上限吗?如果有,上限是多少?

一 应当可以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二 怎么判要根据具体情节 积极赔偿会相对减轻刑事处罚
三 赔偿是有上限的 建议不要贪心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应当可以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
如果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对减刑有利,但这样一般不会判缓,但地方有关系也不能排除
你可以这样多拿一些赔偿,毕竟人死不能复生,多拿些赔偿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