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各种社保,自己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4:05:32
我现在在一个公司驻本地的办事处上班,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是要给我们购买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的,但是我进公司4个月了(实习期1个月)到现在也没有看见公司给我们购买保险,工资中也没有扣除保险费用。现在想问问,我可以让公司把他该负担的那部分保险费用给我,自己去买保险吗??如果公司一直不给我买,进一步该做什么呢??

单位不交各种社保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如果不缴纳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负责赔偿的(规定很细有时间查查)。如果单位确实不错,建议和单位协商解决,别来硬的。

先问一下公司为什么没帮您买,或许是漏掉了.先问一下再说.要不就到劳动局去

那工作就丢了
中国的法律是保护公务员和国企职工的,如果您不是这两样,对不起
或者您可以移民,或者可以辞职。

建议一、起诉公司,建议二、自己买商业保险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还是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