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32:09
我父亲08年1月出车祸,导致车祸5级伤残,左大腿截肢,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需要对方赔付的精神损失费大概是多少,或者现在这种车祸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要明确,赔付标准的依据有:1、地方经济发展及当地平均收入或受害人从事职业的平均收入,2、地方法规和中央法律法规有关这方面的赔付标准,3、受伤程度,4、责任归属,5、对受害人带来的身体及物质损失,6、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精神损失

其次,在你父亲的案中,对方是付全责吗?这点必须明确。如果是全责那么对方肯定要负担所有医疗费及康复费,以及相关的其他费用。其次要补偿损失及今后的照顾费、理疗费等。致残了,那么当地是有具体规定的,你们可以直接去伤残鉴定中心鉴定,然后询问那里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告诉你那个残级应当赔付多少。

然后,精神损失费,你们私下里要这个,对方好的话会给你们,不讲理的话就不一定给了。即使去法院诉讼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这一部分是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失没有明确规定,连给不给都没明确说是否赔付,更别说多少的问题了。

各地的标准也很不一致。上海就曾有个案子,一审赔了12万,二审就改成1万了,所以很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