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与暑假重合时的一系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07:39
1我是浙江的一名幼儿园教师,预产期在7月初,这样产假与暑假正好重合,是否有规定,产假扣除暑假的时间。
2。单位交了生育金,单位规定产假期间拿基本工资,但每月要交给单位500元(在此期间各类保险可能全部自负)这样是否合理
3。如果暑假算在产假内,问题2里的钱是不是可以不交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这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小贴士:
产假时间按照自然天数而非工作日计算。
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距预产期2周时休产假以避免早产;产后假75天,系指生育后的75天休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特殊原因产假增加天数
难产、多胞胎和独生子女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方面各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和单位的规定不同;
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 增加15-60天;
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

第8条规定,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具体情况还要参考当地政府、教育部门或省里对这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