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的小孩放鞭炮,把别人家的房子烧了,请问我哥哥要付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35:45
小孩6岁,真是头疼!希望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婚姻法》第17条也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由此可见:6岁小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责任由其监护人(父母)承担。

你哥哥是法定的监护人,需负赔偿责任。 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视过错的程度分担责任。

应当将孩子的父母作为被告起诉,由孩子的父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是肯定的。

同意 法制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