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委托法医进行的损伤鉴定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01:04
我于2008年从律师事务所委托对我的伤情做了伤残鉴定,可是到了法院却说我做的伤残鉴定不承认。还说不是法院指定的,一律无效。为什么无效?

是的.律师事务所无权指定.

做伤残鉴定必须有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定鉴定机构.

不能作为鉴定结论使用;根据规定,应由双方当事人一起选定鉴定机构,协商选择不成,则由法院依法指定.

无锡 高律师

作为一个法医工作者,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绝对是无效的
作为伤情鉴定,其必须为公检法的委托,并通过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终归关于刑事案件的界定及处理,所以决不能当作儿戏处之
这是咱们国家的规定,每个人都需要遵守的

无效,伤残鉴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疗机构来鉴定。

很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