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问题该怎么辩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7:34:19
去年11月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在喝酒过程中(我们是在自己的包房里)另一桌有个认识的人过来答话在答话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后对方过来答话的人先动手然后他的三个朋友也过来一起用酒瓶和凳子动手打我其中一个朋友.我朋友跑出酒吧后对方追出来还打,我朋友往车里拿出一把西瓜刀砍伤了其中一人(一只手手腕砍伤).后110到把我们叫到派出所.我朋友当时在派出所口供是说因喝了酒还有情况比较混乱不知道刀是谁的也许是对方的,伤者手上的伤也许是在争抢的过程中造成也或是对方自己误伤.刀是抢夺后到我朋友手里的.注:(当时有监控录象只录到我朋友拿着刀还有几个人在争抢和110来时的片段,其他过程没录到.且录象并不很清晰.)事后今年6月对方伤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我朋友故意伤害造成对方轻伤医疗费等合计四万多元.请教达人,这样能构成故意伤害吗?是否还有其他的无罪辩护方法?还有赔偿金是否有这么高?

属于故意伤害,不过由于也有被迫的原因,所以罪清些,但这并不能避免那些人就没事了,你也可以告他们,如果侥幸的话,最多判防卫过当。至于医疗费,那需要医院出具证明,而且还只是合理医疗费用,没证据法庭不会支持

从你陈述的事实看,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也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