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猥亵妇女儿童罪与侮辱罪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4:08:55
那种行为可以定猥亵妇女儿童罪,最好有这方面的案例,哪位大哥大姐有的话请发给我网址,谢谢分数不多,请您笑纳。

当行为人采用 公然强行扒妇女的衣服、对妇女身体进行某些动作性猥亵、侮辱时,对行为人是定侮辱罪还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容易发生混淆。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动机。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行为人目的在于败坏妇女的名誉,贬低其人格,动机 多出于私愤报复、发泄不满,这一点与侮辱其他人(男性)、其他侮辱行为(如以大字报进行侮辱)没有什么区别;而猥亵、侮辱妇女行为,行为人目的在于寻求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满足行为人的畸形性欲。另外,侮辱妇女罪在有些场合,行为人侮辱的对象即妇女具有不特定性,而侮辱罪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

猥亵妇女儿童最终是会判死刑的,侮辱,就死不了了。哈哈所以你可以侮辱妇女儿童,但是不能猥亵妇女儿童。但是最好都不要做.一般干这种事的都是神经病!!!!!!!!!!!!!!!!!!!!!!!!!!!!!!!!!!!!!!!!!!!!!!!!!!!!!!!!!!!!!!!!!!!!!!!!!!!!!!!!!!!!!!!!!!

不胡说了,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