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离职了.和我诉苦说他都离开该公司一个半月了还没有收清,很想知道该公司到底有没有违反劳动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6:16:03
近日,我一个朋友离职了,和我诉苦说他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收完,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把事情的原尾和我说了一下,事情是这样的,他在4月20日离职到现在他只拿到了3月份的工资,4月份还有20天的工资没有到收, [注:离职时公司和他们说离职后工资按正常发放工资日发放工资给他们(每月十五号),但和他一起离职的还有二三人,他们都已经拿到了所有的工资,唯独他没有拿完所有的工资] 5月底到6月4日这段时间他打电话到该公司两次,该公司说要他等几天,可是他打电话去,公司总是这样对他说再等几天,在6月4日下午他再次打电话去的时候,该公司还是说再等几天就可以收到了,我们想不明白,想当面和该公司财务人员问问到底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我们再次打电话给该公司时,他们已不接听我们的电话了(连打了多次),我们想直接进去该公司找财务人员问一下,可是他们保安确不让进.我好想知道他们这种行为有没有违反劳动法?希望有知道的朋友可以帮我解答一下吗?

楼上的,注意法言法语,是申请仲裁,不是“起拆到仲裁“

你的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都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诉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及时贵客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这家公司有违法行为,你朋只有两种作法,1:耐心的等,2:将公司起诉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