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点疑问,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7:02:25
晚上7点多,我驾驶一辆无牌照摩托车带着我老婆,在一条没路灯的路上行驶,没超速,结果撞上了一辆电瓶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刚好没电了,两夫妻在黄线旁边一人一边在推行.事故导致我老婆手摔断,脸擦伤,本人也脸不擦伤,花费将近3W元人民币.对方男的没受伤,女的摔了一下 没什么大事,没擦伤也没断骨之类的,花费了1400左右.交通认定我全责,并且说推行的电瓶三轮车属于行人,而且对三轮车没进行任何处罚.说明下,我的驾照是C1.分数被扣18分,罚款1200.
疑问一、首先电瓶三轮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而电瓶三轮车推行在路中间没有任何责任吗?
疑问二、我一个同事和我一样,也是C1照,也同样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摩托车和一辆电瓶三轮车相撞。唯一和我不同的是,这辆电瓶三轮车是在行驶。交警过来后,说你们最好私了,并对电瓶三轮车主说:“你的车子是不能上路的,如果去交警队处理的话,你的电瓶三轮车就别想拿回来了。”结果,三轮电瓶车赔我同事了钱。为什么差不多的事情,会有相差那么大的处理结果?
疑问三、为什么四方都同意,还撤不了案?撤案的程序是什么?撤案的条件又是什么?
请大家帮我解答下!谢谢了!

您好,首先您驾驶的是无牌照的机动车而且您在行驶中,所以您承担了全部责任。
因为你的无牌驾驶妨碍了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