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不是要首先做工伤等级鉴定才能向用人单位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04:07
公司只是付医疗费,不付给其受伤期间的工资及一些生活用品上的补助是否是违法的

要先做工伤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因接受工伤医疗需要暂停工作,单位不付给其受伤期间的工资及一些生活用品上的补助是违法的,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发生工伤后,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索赔.如果单位有买工伤保险,那么由保险基金赔付,如果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由单位负责赔付.

  赔偿的内容,在下面链接有具体介绍

  法规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http://www.sz12333.gov.cn/main/Web/Article/2005/11/22/1431336213C18741.aspx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