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27:20
因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某县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将已经逮捕归案的被告人张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交由公安部门执行。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